本條酌作文字修正
一 將現行第八款所定「成本計算」四字刪除,以符會計法之規定。 二 鑒於現行第一款與第十款規定重複,爰將第十款修正為「其他有關作業事項」, 使更能概括有關作業事項,並與其他各科職掌最末一款文字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