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18:2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 19 條
民國 112 年 10 月 25 日
條次變更。另配合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本辦法第十七條服兵役(替代役服勤)用
語,酌修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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