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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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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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 33 條
民國 95 年 05 月 30 日
一、原條文未修正,列為第一項。 二、配合刑法修正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增列第二項,規定修正條文之施行 日期。
民國 87 年 05 月 20 日
本條例施行日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