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3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 4 條
民國 60 年 09 月 07 日
本條規定未經判決確定之案件,仍應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裁判時予以減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