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協商條文通過。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增訂第五章之一「沒收」、第五章之二「易刑」,現行條文第四十五條刑期 之計算與新增「易刑」章名無關,為符體例,移列至第五章「刑」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