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0:25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4-1 條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
一 本條新增。 二 犯強制猥褻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均較普通強制猥褻罪惡 性更重大,故加重處罰。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