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8.22 19:1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第 3 條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
修正之民法親屬編就無時效性質之法定期間,亦有增設者,如修正之民法第一千零七
十九條之二是,則此項規定應如何適用,宜有明文,爰參考現行條文之立法旨趣,加
以修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