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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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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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第 13 條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
為期新舊法之效力一致起見,爰增本條後段之規定。
民國 20 年 01 月 24 日
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自民法親屬編施行之日起,依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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