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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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施行法 第 35 條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
一、本條新增。 二、人事保證,於民法債編修正前事所常見,為期修正施行前後效力一致,爰增訂本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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