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6:2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701 條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
查民律草案第八百三十七條理由謂隱名合夥,與合夥相類,以無特別規定為限,得準
用關於合夥之規定。此本條所由設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