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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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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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307 條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
謹按債之關係消者,其債權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亦同時消滅,蓋從權利附屬於 主權利,當然之結果也。故設本條以明示其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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