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6:2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190 條
民國 18 年 11 月 22 日
查民律草案第九百五十四條理由謂動物因占有人不注意,而傷害他人之生命身體,或
毀損物件者,應使占有人負賠償之責任。因占有人既占有動物,應負注意保管之義務
。故設本條以明示其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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