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03:2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1037 條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一  本條刪除。                                  
二  本條配合第一千零零三條之一之增定,爰予刪除。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