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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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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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 第 39 條
民國 89 年 06 月 21 日
後段「或將限制其使用」之「將」字,係屬贅字,爰予刪除。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