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9.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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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7 月 22 日
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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