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8:57

歷史法規

民國 108 年 12 月 12 日
第 11 條
從事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時間內回監或向指定處所
報到者,監獄應通報監督機關及當地警察機關,並移送該管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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