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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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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四條:「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
    公約之規定,並積極加強落實各項反貪腐法制及政策。」規定。
2
貳、目標
一、不願貪:型塑誠信反貪意識,健全國家廉政體制。
二、不必貪:完善員工福利待遇,激勵提升服務品質。
三、不能貪:強化公私部門治理,促進決策程序透明。
四、不敢貪:打擊公私部門貪腐,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
參、具體策略
    為實現「廉能政府、透明臺灣」,奠定廉政堅實基礎,提升國家競爭
    力,國家廉政建設以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要求為主軸,展現各級首
    長清廉執政之決心,厚植民眾對公部門之清廉信賴,同時引領私部門
    誠信經營,共同實踐本行動方案,具體策略如下:
一、強化機關廉政經營責任制度,落實風險控管作為。
二、促進公開透明,防止利益衝突。
三、持續指標研究,掌握民意脈動與國際趨勢。
四、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建立政府典範。
五、鼓勵社會參與,促進透明與貪腐零容忍的共識。
六、推動校園誠信,深化學子品格教育。
七、強化企業誠信,凝聚私部門反貪腐共識。
八、增修肅貪法令,強化肅貪能量,落實揭弊者保護。
九、推動國際合作與資產追繳,建構國家間互惠機制。
4
肆、具體作為
┌─────┬─────────┬─────────┬────┐
│具體策略  │    執行措施      │    績效目標      │辦理機關│
├─────┼─────────┼─────────┼────┤
│一、      │(一)各級機關首長│1.完成機關廉政風險│各機關、│
│強化機關廉│      對機關廉政風│  評估並採取的適當│法務部(│
│政經營責任│      險管理投入足│  措施。          │廉政署)│
│制度,落實│      夠人力與經費│2.機關首長親自主持│        │
│風險控管作│      資源,每年依│  廉政會報或相關會│        │
│為。      │      據廉政風險評│  議並評估廉政風險│        │
│          │      估採取適當的│  。              │        │
│          │      措施,親自主│3.機關對於已發生之│        │
│          │      持廉政會報或│  貪瀆違失案件採取│        │
│          │      相關會議,列│  有效的危機處理機│        │
│          │      管評估廉政舉│  制。            │        │
│          │      措之有效性,│4.對機關廉政風險防│        │
│          │      對於已發生之│  制成效檢討獎懲,│        │
│          │      違失案件結合│  落實課責機制。  │        │
│          │      新聞發布機制│                  │        │
│          │      ,主動說明查│                  │        │
│          │      處預防作為及│                  │        │
│          │      打擊貪腐的決│                  │        │
│          │      心,並落實獎│                  │        │
│          │      勵與課責。  │                  │        │
│          ├─────────┼─────────┼────┤
│          │(二)推動機關設計│每年提報辦理情形。│各機關、│
│          │      及執行內部控│                  │行政院主│
│          │      制制度,並落│                  │計總處  │
│          │      實內部控制監│                  │        │
│          │      督作業,據以│                  │        │
│          │      評估整體內部│                  │        │
│          │      控制制度之有│                  │        │
│          │      效程度,出具│                  │        │
│          │      內部控制制度│                  │        │
│          │      聲明書,以強│                  │        │
│          │      化機關自我課│                  │        │
│          │      責。        │                  │        │
│          ├─────────┼─────────┼────┤
│          │(三)結合各機關廉│每年提報針對廉政高│各機關、│
│          │      政風險評估結│風險辦理專案稽核清│法務部(│
│          │      果,針對貪腐│查工作件數及成效。│廉政署)│
│          │      高風險業務實│                  │        │
│          │      施稽核清查及│                  │        │
│          │      追蹤管考,並│                  │        │
│          │      研提興利防弊│                  │        │
│          │      作法,簽報機│                  │        │
│          │      關首長列管執│                  │        │
│          │      行。        │                  │        │
│          ├─────────┼─────────┼────┤
│          │(四)辦理政府採購│每年提報稽核及查核│各機關、│
│          │      稽核及公共工│案件數及成果。    │行政院公│
│          │      程施工品質查│                  │共工程委│
│          │      核,促使機關│                  │員會    │
│          │      確實依法辦理│                  │        │
│          │      採購或施工案│                  │        │
│          │      件,建構公平│                  │        │
│          │      、公開之採購│                  │        │
│          │      環境,並確保│                  │        │
│          │      公共工程施工│                  │        │
│          │      品質。      │                  │        │
├─────┼─────────┼─────────┼────┤
│二、      │(一)加強宣導「公│每年提報舉辦宣導說│各機關、│
│促進公開透│      職人員財產申│明會場次及審議件數│法務部(│
│明,防止利│      報法」及「公│。                │廉政署)│
│益衝突。  │      職人員利益衝│                  │、監察院│
│          │      突迴避法」,│                  │        │
│          │      並執行案件審│                  │        │
│          │      核調查。    │                  │        │
│          ├─────────┼─────────┼────┤
│          │(二)修正「公職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法務部(│
│          │      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廉政署)│
│          │      」及「公職人│迴避法修正草案審議│        │
│          │      員利益衝突迴│進度。            │        │
│          │      避法」,俟法│                  │        │
│          │      律修正通過後│                  │        │
│          │      ,配合研修相│                  │        │
│          │      關法規(含公│                  │        │
│          │      職人員財產申│                  │        │
│          │      報法施行細則│                  │        │
│          │      等子法及公職│                  │        │
│          │      人員利益衝突│                  │        │
│          │      迴避法施行細│                  │        │
│          │      則)。      │                  │        │
│          ├─────────┼─────────┼────┤
│          │(三)強化政治獻金│每年完成政治獻金專│內政部、│
│          │      監督及公開機│戶開立及處罰統計情│監察院  │
│          │      制,促進政治│形。              │        │
│          │      環境之公平、│                  │        │
│          │      公正。      │                  │        │
│          ├─────────┼─────────┼────┤
│          │(四)辦理遊說法宣│1.每年完成遊說宣導│內政部、│
│          │      導活動及教育│  活動及教育訓練工│監察院  │
│          │      訓練工作,落│  作、檢討遊說制度│        │
│          │      實遊說登記制│  、辦理遊說登記案│        │
│          │      度。        │  件統計。        │        │
│          │                  │2.各機關定期提報遊│        │
│          │                  │  說案件登記情形送│        │
│          │                  │  內政部彙整。    │        │
│          │                  │                  │        │
├─────┼─────────┼─────────┼────┤
│三、      │(一)建置「行政院│每年提報「行政院政│國家發展│
│持續指標研│      政府計畫資訊│府計畫資訊檢視平臺│委員會  │
│究,掌握民│      檢視平臺」,│」瀏覽人次。      │        │
│意脈動與國│      以圖表化方式│                  │        │
│際趨勢。  │      呈現中央各機│                  │        │
│          │      關施政內容、│                  │        │
│          │      計畫執行情形│                  │        │
│          │      及成果等資訊│                  │        │
│          │      ,並提供民眾│                  │        │
│          │      下載意見及表│                  │        │
│          │      達意見之功能│                  │        │
│          │      ,策進施政透│                  │        │
│          │      明治理。    │                  │        │
│          ├─────────┼─────────┼────┤
│          │(二)辦理國際廉政│1.法務部廉政署每年│法務部(│
│          │      評比趨勢研究│  針對國際評比弱勢│廉政署)│
│          │      ,瞭解國際社│  項目,規劃廉政相│、國防部│
│          │      會及各項國際│  關作為。        │        │
│          │      指標可能評鑑│2.因應國際透明組織│        │
│          │      人對我國清廉│  每兩年實施全球國│        │
│          │      程度的評價。│  防評鑑作業,國防│        │
│          │                  │  部每年推動「國防│        │
│          │                  │  廉潔指數評鑑」整│        │
│          │                  │  備工作。        │        │
│          ├─────────┼─────────┼────┤
│          │(三)執行廉政民意│每年辦理廉政民意調│法務部(│
│          │      調查研究,藉│查研究一次,並公布│廉政署)│
│          │      由民眾對於政│結果。            │        │
│          │      府廉政的主觀│                  │        │
│          │      感受,長期觀│                  │        │
│          │      察及研究廉政│                  │        │
│          │      趨勢,得悉我│                  │        │
│          │      國近年來貪污│                  │        │
│          │      情形變化的認│                  │        │
│          │      知,並進一步│                  │        │
│          │      研擬對策方案│                  │        │
│          │      ,激發民間社│                  │        │
│          │      會的反貪腐能│                  │        │
│          │      量,提升政府│                  │        │
│          │      的廉政透明度│                  │        │
│          │      。          │                  │        │
│          ├─────────┼─────────┼────┤
│          │(四)全面推動所有│三年內完成機關廉政│法務部(│
│          │      行政機關實施│試評鑑評分衡量基準│廉政署)│
│          │      廉政評鑑,並│。                │        │
│          │      會同專家學者│                  │        │
│          │      ,有系統地蒐│                  │        │
│          │      集 3  年各效│                  │        │
│          │      標之數據資料│                  │        │
│          │      ,統計分析後│                  │        │
│          │      產出「評分衡│                  │        │
│          │      量基準」,據│                  │        │
│          │      以計算各機關│                  │        │
│          │      得分,以建構│                  │        │
│          │      合理的評分衡│                  │        │
│          │      量基準與指標│                  │        │
│          │      ,並滾動式檢│                  │        │
│          │      討指標的合理│                  │        │
│          │      性,使該機制│                  │        │
│          │      確實具可行性│                  │        │
│          │      。          │                  │        │
├─────┼─────────┼─────────┼────┤
│四、      │(一)加強請託關說│每季公布公務員廉政│各機關、│
│落實公務員│      、受贈財物、│倫理事件登錄情形及│法務部(│
│行為規範,│      飲宴應酬及其│請託關說案件抽查情│廉政署)│
│建立政府典│      他廉政倫理事│形,並加強廉政倫理│        │
│範。      │      件登錄,及請│規範宣導。        │        │
│          │      託關說案件抽│                  │        │
│          │      查,以正確引│                  │        │
│          │      導是類案件循│                  │        │
│          │      法定程序辦理│                  │        │
│          │      ,並定期公開│                  │        │
│          │      相關資訊。  │                  │        │
│          ├─────────┼─────────┼────┤
│          │(二)就「公務員廉│將請託關說定義整併│法務部(│
│          │      政倫理規範」│,避免造成規範衝突│廉政署)│
│          │      及「行政院及│,並刪除部分不合時│        │
│          │      所屬機關機構│宜規定,使公務倫理│        │
│          │      請託關說登錄│法制更臻完善。    │        │
│          │      查察作業要點│                  │        │
│          │      」中,有關請│                  │        │
│          │      託關說定義分│                  │        │
│          │      歧、法規適用│                  │        │
│          │      疑義等進行檢│                  │        │
│          │      討,並研提修│                  │        │
│          │      正草案。    │                  │        │
│          ├─────────┼─────────┼────┤
│          │(三)針對各類業務│針對機關特性研編防│主辦機關│
│          │      分析貪瀆成因│貪指引或手冊。    │:法務部│
│          │      及內部控制弱│                  │(廉政署│
│          │      點,檢視作業│                  │)。    │
│          │      流程及法規,│                  │協辦機關│
│          │      研編倫理指南│                  │:各機關│
│          │      或防貪指引,│                  │        │
│          │      導引同仁認同│                  │        │
│          │      倫理價值及建│                  │        │
│          │      立典範。    │                  │        │
│          ├─────────┼─────────┼────┤
│          │(四)檢討公務人員│配合考試院完成「公│主辦機關│
│          │      旋轉門條款,│務人員基準法」立法│:行政院│
│          │      完成「公務人│。                │人事行政│
│          │      員基準法」立│                  │總處。  │
│          │      法。        │                  │協辦機關│
│          │                  │                  │:考試院│
├─────┼─────────┼─────────┼────┤
│五、      │(一)推動全民教育│1.每年辦理反貪宣導│各機關、│
│鼓勵社會參│      ,提高公眾對│  系列活動,促進民│法務部(│
│與,促進透│      貪腐的存在、│  眾參與。        │廉政署)│
│明與貪腐零│      根源、嚴重性│2.每年製作各式宣導│        │
│容忍的共識│      及其所構成威│  教材進行宣導。  │        │
│。        │      脅的認識。  │                  │        │
│          ├─────────┼─────────┼────┤
│          │(二)針對民眾權益│每年各機關推動行政│各機關、│
│          │      相關事項,採│作業流程透明之措施│法務部(│
│          │      行透明措施,│或相關行政規則。  │廉政署)│
│          │      提高審駁過程│                  │        │
│          │      之透明度,促│                  │        │
│          │      進民眾監督之│                  │        │
│          │      可及性。    │                  │        │
├─────┼─────────┼─────────┼────┤
│六、      │(一)鼓勵各大專院│每年提報執行情形。│教育部  │
│推動校園誠│      校開設法治教│                  │        │
│信,深化學│      育相關課程,│                  │        │
│子品格教育│      將誠信、品德│                  │        │
│。        │      及反貪腐等廉│                  │        │
│          │      政題材納入課│                  │        │
│          │      程教學參據。│                  │        │
│          ├─────────┼─────────┼────┤
│          │(二)依據「加強學│每年提報執行情形。│教育部  │
│          │      校法治教育計│                  │        │
│          │      畫」及「教育│                  │        │
│          │      部品德教育促│                  │        │
│          │      進方案」,落│                  │        │
│          │      實校園法治教│                  │        │
│          │      育,鼓勵發展│                  │        │
│          │      具有特色之品│                  │        │
│          │      德校園文化。│                  │        │
│          ├─────────┼─────────┼────┤
│          │(三)於高級中等學│每年提報執行情形。│教育部 (│
│          │      校課綱中納入│                  │國民及學│
│          │      「公民與社會│                  │前教育署│
│          │      」必修科目,│                  │)       │
│          │      辦理提升教師│                  │        │
│          │      人權法治及品│                  │        │
│          │      德教育知能研│                  │        │
│          │      習,蒐集相關│                  │        │
│          │      教案持續配合│                  │        │
│          │      年度研發計畫│                  │        │
│          │      辦理相關法治│                  │        │
│          │      教育,補助各│                  │        │
│          │      直轄市、縣(│                  │        │
│          │      市)政府辦理│                  │        │
│          │      友善校園人權│                  │        │
│          │      法治教育相關│                  │        │
│          │      研習。      │                  │        │
├─────┼─────────┼─────────┼────┤
│七、      │(一)為辦理公司評│每年提報上市上櫃公│金融監督│
│強化企業誠│      鑑機制,成立│司的評鑑結果。    │管理委員│
│信,凝聚私│      公司治理中心│                  │會      │
│部門反貪腐│      ,下設諮詢委│                  │        │
│共識。    │      員會,進行上│                  │        │
│          │      市(櫃)公司│                  │        │
│          │      治理評鑑,並│                  │        │
│          │      透過對整體市│                  │        │
│          │      場公司治理之│                  │        │
│          │      比較結果,協│                  │        │
│          │      助投資人及企│                  │        │
│          │      業瞭解各上市│                  │        │
│          │      (櫃)公司治│                  │        │
│          │      理成效。    │                  │        │
│          ├─────────┼─────────┼────┤
│          │(二)為推動企業社│每年提報編製企業社│金融監督│
│          │      會責任,強化│會責任報告書的家數│管理委員│
│          │      資訊揭露,督│。                │會      │
│          │      請上市 (櫃 )│                  │        │
│          │      公司編製企業│                  │        │
│          │      社會責任報告│                  │        │
│          │      書,強化企業│                  │        │
│          │      對環境、社會│                  │        │
│          │      與經濟議題的│                  │        │
│          │      重視,加強與│                  │        │
│          │      利害關係人溝│                  │        │
│          │      通,藉此輔助│                  │        │
│          │      企業強化其內│                  │        │
│          │      部控制、倫理│                  │        │
│          │      規範及供應鏈│                  │        │
│          │      的管理機制。│                  │        │
│          ├─────────┼─────────┼────┤
│          │(三)結合市場機制│編製永續性概念指數│金融監督│
│          │      ,促進股東行│,或研訂守則導引機│管理委員│
│          │      動主義,鼓勵│構投資人參與公司事│會      │
│          │      機構投資人積│務,並持續檢視實施│        │
│          │      極參與公司事│情形。            │        │
│          │      務、協助公司│                  │        │
│          │      瞭解股東及利│                  │        │
│          │      害關係人之意│                  │        │
│          │      見,並透過指│                  │        │
│          │      數之編製,藉│                  │        │
│          │      由市場影響力│                  │        │
│          │      促使公司重視│                  │        │
│          │      公司治理及企│                  │        │
│          │      業社會責任。│                  │        │
│          ├─────────┼─────────┼────┤
│          │(四)藉由督導證交│每年提報執行情形。│金融監督│
│          │      所及櫃買中心│                  │管理委員│
│          │      執行上市(櫃│                  │會      │
│          │      )公司各季財│                  │        │
│          │      務報告實質審│                  │        │
│          │      閱及內部控制│                  │        │
│          │      制度查核,以│                  │        │
│          │      加強對上市(│                  │        │
│          │      櫃)公司財務│                  │        │
│          │      、業務及內部│                  │        │
│          │      控制制度之監│                  │        │
│          │      理,並就可能│                  │        │
│          │      涉及之財務報│                  │        │
│          │      告不實或非常│                  │        │
│          │      規交易等移送│                  │        │
│          │      司法檢調機關│                  │        │
│          │      。          │                  │        │
│          ├─────────┼─────────┼────┤
│          │(五)邀集公股投資│各公股股權管理機關│國軍退除│
│          │      事業召開業務│邀集定期召開會議。│役官兵輔│
│          │      研討會,就其│                  │導委員會│
│          │      經管之公股事│                  │、經濟部│
│          │      業經營管理情│                  │、交通部│
│          │      形提出專案報│                  │、金融監│
│          │      告,並建立公│                  │督管理委│
│          │      股董事、監察│                  │員會    │
│          │      人、經理人等│                  │        │
│          │      監督事業課責│                  │        │
│          │      機制。      │                  │        │
│          ├─────────┼─────────┼────┤
│          │(六)各公股股權管│每年統計官派董事長│國軍退除│
│          │      理機關邀請公│或總經理參加廉政會│役官兵輔│
│          │      股投資事業及│報與提報執行情形之│導委員會│
│          │      國營事業之董│次數。            │、經濟部│
│          │      事長或總經理│                  │、財政部│
│          │      等參與廉政會│                  │、金融監│
│          │      報,並提報所│                  │督管理委│
│          │      任企業經營違│                  │員會    │
│          │      常情事及處理│                  │        │
│          │      建議。      │                  │        │
│          ├─────────┼─────────┼────┤
│          │(七)推動優質企業│每年提報執行情形。│財政部(│
│          │      (AEO) 認證│                  │關務署)│
│          │      及管理機制。│                  │        │
│          ├─────────┼─────────┼────┤
│          │(八)跨域協同各地│要求依據糧食管理法│行政院農│
│          │      方檢察機關,│核定列管之全國 284│業委員會│
│          │      就企業誠信與│家「公糧業者」,每│(農糧署│
│          │      倫理專題分區│年均應參加企業誠信│)      │
│          │      邀集全國「公│與倫理研討座談會。│        │
│          │      糧業者」舉辦│                  │        │
│          │      倡議研討座談│                  │        │
│          │      會。        │                  │        │
├─────┼─────────┼─────────┼────┤
│八、      │(一)配合「獎勵保│每年提報研修進度。│法務部(│
│增修肅貪法│      護檢舉貪污瀆│                  │廉政署)│
│令,強化肅│      職辦法」修正│                  │        │
│貪能量,落│      ,並接續修訂│                  │        │
│實揭弊者保│      「法務部審核│                  │        │
│護。      │      貪瀆案件檢舉│                  │        │
│          │      獎金委員會設│                  │        │
│          │      置要點」、「│                  │        │
│          │      法務部審核貪│                  │        │
│          │      瀆案件檢舉獎│                  │        │
│          │      金給獎審查基│                  │        │
│          │      準」、「法務│                  │        │
│          │      部發放檢舉貪│                  │        │
│          │      污瀆職案件獎│                  │        │
│          │      金注意事項」│                  │        │
│          │      等 3  項行政│                  │        │
│          │      規則。      │                  │        │
│          ├─────────┼─────────┼────┤
│          │(二)研議制定「揭│每年提報研修進度。│法務部(│
│          │      弊者保護法」│                  │廉政署)│
│          │      草案,積極鼓│                  │        │
│          │      勵檢舉貪瀆不│                  │        │
│          │      法。        │                  │        │
│          ├─────────┼─────────┼────┤
│          │(三)定期召開審查│定期召開「法務部審│法務部  │
│          │      會,審核貪瀆│核貪瀆案件檢舉獎金│        │
│          │      案件檢舉獎金│委員會」會議,並統│        │
│          │      申請案。    │計申請、核發件數及│        │
│          │                  │發給獎金之金額。  │        │
│          ├─────────┼─────────┼────┤
│          │(四)掌握偵辦貪瀆│辦理貪瀆起訴案件分│法務部  │
│          │      犯罪狀況,並│析統計。          │        │
│          │      研析偵辦貪瀆│                  │        │
│          │      案件之定罪率│                  │        │
│          │      。          │                  │        │
│          ├─────────┼─────────┼────┤
│          │(五)各地方法院檢│每季召開會議 1  次│法務部(│
│          │      察署加強「肅│。                │臺灣高等│
│          │      貪執行小組」│                  │法院檢察│
│          │      運作,由各該│                  │署、各地│
│          │      檢察署檢察長│                  │方法院檢│
│          │      指定主任檢察│                  │察署、廉│
│          │      官或檢察官、│                  │政署、調│
│          │      檢察事務官、│                  │查局)  │
│          │      書記官各若干│                  │        │
│          │      人、各該署政│                  │        │
│          │      風室主任、法│                  │        │
│          │      務部廉政署各│                  │        │
│          │      地區調查組組│                  │        │
│          │      長及其指定人│                  │        │
│          │      員、法務部調│                  │        │
│          │      查局各地調查│                  │        │
│          │      處處長、調查│                  │        │
│          │      站主任或機動│                  │        │
│          │      工作站主任及│                  │        │
│          │      其指定人員組│                  │        │
│          │      成之,以檢察│                  │        │
│          │      長為召集人,│                  │        │
│          │      主任檢察官或│                  │        │
│          │      檢察官一人為│                  │        │
│          │      執行秘書,定│                  │        │
│          │      期召開會議,│                  │        │
│          │      負責依法偵辦│                  │        │
│          │      肅貪案件。必│                  │        │
│          │      要時,應密集│                  │        │
│          │      召集會議,隨│                  │        │
│          │      時檢討,儘速│                  │        │
│          │      偵結。      │                  │        │
│          ├─────────┼─────────┼────┤
│          │(六)各地方法院檢│每年提報起訴貪瀆案│法務部(│
│          │      察署查察貪瀆│件數。            │臺灣高等│
│          │      不法,依法偵│                  │法院檢察│
│          │      辦。        │                  │署、各地│
│          │                  │                  │方法院檢│
│          │                  │                  │察署、廉│
│          │                  │                  │政署、調│
│          │                  │                  │查局)  │
│          ├─────────┼─────────┼────┤
│          │(七)優先查察符合│由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法務部(│
│          │      重大危害政府│提報全年度符合重大│臺灣高等│
│          │      廉能之目標案│危害政府廉能之目標│法院檢察│
│          │      件【指簡任第│案件數,並每季檢討│署、各地│
│          │      十職等(或相│達成率。          │方法院檢│
│          │      當簡任第十職│                  │察署、廉│
│          │      等)以上公務│                  │政署、調│
│          │      員、集團人數│                  │查局)  │
│          │      三人以上、不│                  │        │
│          │      法所得金額新│                  │        │
│          │      臺幣一千萬元│                  │        │
│          │      以上】,以維│                  │        │
│          │      護國家廉能。│                  │        │
│          ├─────────┼─────────┼────┤
│          │(八)貫徹行政肅貪│每年提報行政肅貪及│各機關、│
│          │      及追究行政責│行政責任辦理件數。│法務部(│
│          │      任,以健全機│                  │廉政署)│
│          │      關風紀。    │                  │        │
│          ├─────────┼─────────┼────┤
│          │(九)加強檢舉人保│每年統計政風機構受│各機關、│
│          │      護、保密宣導│理檢舉件數及保密宣│法務部(│
│          │      及落實受理檢│導執行成效。      │廉政署)│
│          │      舉案件追蹤考│                  │        │
│          │      核。        │                  │        │
│          ├─────────┼─────────┼────┤
│          │(十)鼓勵檢舉,加│每年提報彙整執行績│法務部(│
│          │      強對證人及關│效。              │調查局)│
│          │      係人之保密與│                  │        │
│          │      保護,循線調│                  │        │
│          │      查偵辦企業貪│                  │        │
│          │      瀆(侵占、詐│                  │        │
│          │      欺、背信等)│                  │        │
│          │      案件,並加強│                  │        │
│          │      國際跨境合作│                  │        │
│          │      打擊犯罪及司│                  │        │
│          │      法互助工作。│                  │        │
├─────┼─────────┼─────────┼────┤
│九、      │(一)研商「外國法│每年提報修法進度及│主辦機關│
│推動國際合│      院委託事件協│執行情形。        │:法務部│
│作與資產追│      助法」與「國│                  │(國際及│
│繳,建構國│      際刑事司法互│                  │兩岸法律│
│家間互惠機│      助法」草案之│                  │司)。  │
│制。      │      整併事宜,俾│                  │協辦機關│
│          │      建立完整之刑│                  │:外交部│
│          │      事司法互助法│                  │、司法院│
│          │      制架構,擴大│                  │        │
│          │      刑事司法互助│                  │        │
│          │      範疇,促進國│                  │        │
│          │      際合作。    │                  │        │
│          ├─────────┼─────────┼────┤
│          │(二)加速我國「引│每年提報修法進度及│主辦機關│
│          │      渡法」修法進│引渡執行情形。    │:法務部│
│          │      程,並致力與│                  │(國際及│
│          │      各國洽簽引渡│                  │兩岸法律│
│          │      條約或協定,│                  │司)。  │
│          │      或於個案洽簽│                  │協辦機關│
│          │      引渡備忘錄。│                  │:外交部│
│          │                  │                  │        │
│          ├─────────┼─────────┼────┤
│          │(三)積極參與國家│每年統計參加國際廉│法務部 (│
│          │      或非政府組織│政會議及論壇次數。│國際及兩│
│          │      活動及相關廉│                  │岸法律司│
│          │      政論壇,如亞│                  │、廉政署│
│          │      洲太平洋經濟│                  │、調查局│
│          │      合作( APEC │                  │)、行政 │
│          │      )之反貪污及│                  │院海岸巡│
│          │      透明化專家工│                  │防署    │
│          │      作小組、國際│                  │        │
│          │      反貪局聯合會│                  │        │
│          │      年會及研討會│                  │        │
│          │      、國際透明組│                  │        │
│          │      織年會暨國際│                  │        │
│          │      反貪腐研討會│                  │        │
│          │      及跨境有組織│                  │        │
│          │      犯罪暨恐怖主│                  │        │
│          │      義國際研討會│                  │        │
│          │      ( ICTOCT) │                  │        │
│          │      」之反貪腐倡│                  │        │
│          │      議會議等及其│                  │        │
│          │      他相關會議。│                  │        │
│          ├─────────┼─────────┼────┤
│          │(四)積極追查貪瀆│每年提報扣押貪瀆案│法務部(│
│          │      犯罪財產,強│件偵辦件數及查扣不│檢察司)│
│          │      力執行扣押貪│法所得金額。      │        │
│          │      瀆案件不法所│                  │        │
│          │      得,逐案迅速│                  │        │
│          │      查扣貪瀆犯之│                  │        │
│          │      財產,並尋求│                  │        │
│          │      跨國司法互助│                  │        │
│          │      ,循線追蹤境│                  │        │
│          │      外洗錢所得,│                  │        │
│          │      積極請求跨國│                  │        │
│          │      查扣貪瀆犯罪│                  │        │
│          │      資產。      │                  │        │
│          ├─────────┼─────────┼────┤
│          │(五)建立全面性之│每年提報「洗錢防制│主辦機關│
│          │      國內管理及監│法」、「旅客或隨交│:法務部│
│          │      督制度,以利│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調查局│
│          │      遏制並監測各│入國境攜帶外幣現鈔│)、金融│
│          │      種形式之洗錢│或有價證券申報及通│監督管理│
│          │      或跨境轉移,│報辦法」、「銀行業│委員會。│
│          │      並進行跨國合│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協辦機關│
│          │      作或交換訊息│範」等執行情形。  │:財政部│
│          │      。          │                  │(關務署 │
│          │                  │                  │)、中央 │
│          │                  │                  │銀行、外│
│          │                  │                  │交部    │
│          ├─────────┼─────────┼────┤
│          │(六)為有效打擊貪│定期統計執行情形。│法務部(│
│          │      腐,持續依「│                  │調查局)│
│          │      通訊保障及監│                  │        │
│          │      察法」暨相關│                  │        │
│          │      規定執行、辦│                  │        │
│          │      理通訊監察,│                  │        │
│          │      並配合各級院│                  │        │
│          │      檢機關查核通│                  │        │
│          │      訊監察執行情│                  │        │
│          │      形。        │                  │        │
│          ├─────────┼─────────┼────┤
│          │(七)強化追緝外逃│每年統計執行情形。│法務部(│
│          │      重大犯罪歸案│                  │國際及兩│
│          │      ,以維司法威│                  │岸法律司│
│          │      信。        │                  │、調查局│
│          │                  │                  │)、內政│
│          │                  │                  │部(警政│
│          │                  │                  │署、移民│
│          │                  │                  │署)    │
└─────┴─────────┴─────────┴────┘
5
伍、經費
    執行本方案所需經費由各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6
陸、分工及績效考核
一、本方案具體作為之執行措施,得由法務部召集相關機關視需要檢討修
    正。
二、為落實本方案具體作為,各機關得自行訂定相關執行規定據以實施。
三、本方案辦理機關為行政院以外其他中央機關(構),得由政風單位擔
    任聯繫窗口,並得參考本方案,擇定與主管業務有關部分配合執行。
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本方案之目標、政策方向及具體作為,
    配合推動執行。
五、本方案績效考核作業方式及分工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法務部訂之,
    各辦理機關依限提報績效指標達成情形及推動成效送法務部,由法務
    部併同檢討績效指標達成情形,綜整方案年度整體執行成果陳報行政
    院。
7
柒、獎懲
    各級機關對執行本方案著有績效人員,從優獎勵;執行不力或績效不
    彰者,依情節檢討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