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1
壹、依據:
    遵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九十年年十月二十九日行執政字第五五○四三
    九號函函示辦理。
2
貳、目的:
    法務部係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為落實消費者保護計畫及政策之執行
    ,特訂定本要點配合宣導相關消費者保護法令暨規定,以全面提昇本
    處同仁或洽公義務人消費保護意識。
3
參、實施要領:
一、實施對象:
    本處同仁暨來處洽公之義務人。
二、實施方式:
 (一) 文字宣導:蒐集 (或彙編) 相關消費者保護法規及資訊分送參考。
 (二) 口頭宣導:於同仁在職訓練或各項集會中宣導是類資訊。
 (三) 藝術宣導:以宣導海報張貼公告欄,供同仁或義務人屬參閱。
 (四) 專家宣導:本處編制員額偏少,遴聘消保專家學者蒞處演講不易,
      以併同其他活動辦理為宜。
三、實施內容:
    以消費者保護有關之法令規章、案例及專家學者立論見解等有助於提
    昇消費者保護意識之資訊。
4
肆、細部措施:
一、資料蒐編:
    由政風室負責相關資料之蒐集、彙整、製作。
二、資料宣導:
    由政風室視狀況依前揭實施方式辦理宣導。
5
伍、績效陳報:
    依規於每月月底彙整當月辦理情形,陳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核列績效
    。
6
陸、附則:
一、本要點實施內容涉及「行政指導」,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
二、本要點簽奉  處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