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0:29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 5 條
1.
發文日期:099.07.30
要  旨:
臺灣於清代設定之典權,在日本領臺後,適用日本民法關於不動產質權之
規定,雖臺灣光復後臨時登記為典權,但究與我國民法之典權有別,權利
人行使權利,仍應適用上開日本民法不動產質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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