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2:48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145 條
1.
發文日期:104.03.13
要  旨:
民法第 129~146 條規定參照,我國民法關於時效完成之障礙,採「消滅
時效中斷」及「消滅時效不完成」二種制度,不採「消滅時效進行停止」
制度,故在時效期間進行中,不論遭遇任何事由,均不因之而停止
2.
發文日期:099.05.25
要  旨:
關於政府機關與居住公有房舍之現職軍公教員工間之私法上債權債務關係
,其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適用民法第 125  條至第 147  條之規定,並
不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之規定,但因本件涉及公教人員住宅及福利
法令通案事由,建請逕洽主管機關之意見
3.
發文日期:084.10.02
要  旨:
有關納稅義務人欠繳罰鍰,由第三人提供銀行定期存單作擔保,設定質權
予稽徵機關,惟稽徵機關未及時行使質權,致所欠罰鍰已逾徵收期間,稽
徵機關可否依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就該質物取償疑義
4.
發文日期:084.10.02
要  旨:
有關納稅義務人欠繳罰鍰,由第三人提供銀行定期存單作擔保,設定質權
予稽徵機關,惟稽徵機關未及時行使質權,致所欠罰鍰已逾徵收期間,稽
徵機關可否依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就該質物取償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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