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稱姓係屬身分行為之一環,依司法實務及學說見解認為,為維護公共 秩序及善良風俗,並確保身分關係之安定性,身分行為不得附有條件或期 限。有關父母就未成年子女姓氏變更之約定,因涉及子女稱姓之身分行為 ,尚不得附有條件或期限
法務部就有關為研議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建構我國家族信託發 法制及稅制環境之相關研究」報告所提稅制修正建議之可行性,就涉信託 法規定部分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