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9:59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第 25 條
1.
發文日期:104.04.01
要  旨:
民法第 26、103  條、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
辦法第 13、17 條規定參照,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或到場進行不動產糾紛調
處,倘相關法令對代理人資格未設限制,且該辦法性質上亦得由法人擔任
代理人,仍應由法人代表人為意思表示,如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
理人,法人並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則應請本人出具委託法人代理委託
書、同意代理人委任複代理人同意書,且由法人出具委任複代理人委任書
2.
發文日期:089.09.07
要  旨:
地方行政機關依自治條例授權訂定之自治規則,似非行政程序法所稱之法
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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