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7 05:48

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 第 1 條
1.
發文日期:101.00.00
要  旨:
股份有限公司因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遭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分署
執行,執行中該公司將原本之負責人進行變更,變更後之負責人到執行分
署陳稱:原負責人係公司實際負責人,其僅為名義之負責人,對於其為公
司負責人前後之公司經營情形、資金流向及財產狀況皆不明瞭等。執行分
署經查明原負責人係欠稅年度負責人,乃以原負責人為該公司之前任負責
人,經二次通知其到分署陳報其任該公司負責人期間公司之財產狀況,惟
原負責人經二次合法通知均無正當理由未到場,亦未請假或以書面報告。
試問,執行分署得否依行政執行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6  款
、同法第 24 條第 4  款、第 26 條、強制執行法第 25 條第 2  項第
4 款及第 3項規定,限制原負責人住居?
2.
發文日期:097.00.00
要  旨:
行政機關以債權憑證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執行處發現義務人將財產移轉
,故依據強制執行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限制義務人出境,
惟義務人聲明異議,主張該條文規定係於財產移轉行為後方公布,應不受
該條文之限制,則義務人之異議有無理由?
3.
發文日期:095.06.22
要  旨:
關於「參與分配」行政執行法並無明文規定,則公法上之金錢給付義務案
件,得否準用強制執行法第 34 條等規定准許移案機關聲明參與分配,抑
或基於「特別法優先普通法原則」認行政執行無參與分配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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