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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第 4 條
1.
發文日期:111.06.01
要  旨:
有關律師於任職軍法官期間,借調至檢察署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有無律
師法第 28 條適用之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