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91/04/03 法律字第 0910012048 號函,贊同財政部 91/03/27 台 財稅字第 0910451666 號函釋意見,顯已牴觸憲法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及 不符實質課稅原則,為此提出不同意見及理由,囑卓參並審酌撤銷或變更 上開函見解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