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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39 條
1.
發文日期:094.08.09
要  旨:
受領犯罪被害補償金或暫時補償金後,有法定須返還之事由,屆期仍不返
還者,得移送各行政執行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