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 101 條
1.
發文日期:113.12.19
要  旨:
申請人因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 11 條、第 13 條第 1、2 款情形,於
112 年 7  月 1  日前已簽分「返補」案號但尚未送審議會審議之案件,
是否仍要送審議?若有前述情形而尚未簽分「返補」案號之求償案件,是
否仍要向申請人請求返還犯罪被害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