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示受觀察、勒戒人或受戒治人提出貧困無力負擔證明文件申請退還出所 前由保管金或勞作金扣繳之勒戒或戒治費用之處理原則
受觀察勒戒人或受戒治人提送貧困無力負擔費用證明問題釋疑
有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30 條第 1 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勒戒費用及戒治費用收取問題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