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 第 18 條
1.
發文日期:086.04.09
要  旨:
依新修正檢肅流氓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感訓處分與有期徒刑、保安處分
相互折抵後,其累進處遇成績分數之換算方式
2.
發文日期:083.09.17
要  旨:
為配合對妨害風化罪受刑人實施強制診療,提示有關移監應行注意事項
3.
發文日期:083.06.24
要  旨:
為監獄行刑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十九條之修正,
提示各監獄應行配合辦理事項
4.
發文日期:078.05.02
要  旨:
代監執行殺人未遂罪期間,所得之性行考核分數,是否得予換算為累進處
遇成績案
5.
發文日期:077.02.06
要  旨:
釋示執行強制工作受處分人,累進處遇累犯認定疑義
6.
發文日期:075.10.02
要  旨:
檢察官借提執行未滿一年有期徒刑之受刑人,如該受刑人因他罪可能超過
一年有期徒刑以上,應於執行指揮書上註明預為考核成績分數備用
7.
發文日期:067.09.23
要  旨:
曾受決議不為累進處遇之受刑人仍得復予以編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