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發文日期:1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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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日期:109.07.23
要 旨:為應監獄行刑法、羈押法及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之施
行,提示各矯正機關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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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日期:109.07.14
要 旨:檢送「收容人施以隔離保護報告表」、「收容人施以隔離保護書」及「隔
離保護收容人觀察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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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日期:109.07.13
要 旨:為應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之修正,提示各矯正機關辦理接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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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日期:109.07.13
要 旨:檢送「收容人使用通訊設備接見申請單」及「請求接見者使用通訊設備接
見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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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日期:077.06.20
要 旨:二以上刑期之受刑人,部分刑期業於「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
施行前執行完畢,或適用該條例減刑而執行至七十七年四月廿二日,並續
接執行他刑期者,辦理累進處遇及假釋,無需重新編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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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日期:075.06.17
要 旨:函示各監獄今後對於在監受刑人有二以上之刑期,其累進處遇,應依說明
所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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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日期:072.11.09
要 旨:釋示受刑人因刑期增加須調整類別,其已縮短之刑期擬依變更類別後之級
別予以調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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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文日期:072.02.03
要 旨:受刑人因有成年犯、少年犯二種罪刑,經合併計算刑後,應以兩案合併之
刑期計算其執行滿一年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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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發文日期:070.11.25
要 旨:釋示執行指揮書記載刑期起算日期與受刑人實際入監執行日期不同,其累
進處遇成績記分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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