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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 34
1.
發文日期:104.02.25
要  旨:
檢察官未親自到場執行搜索,而係依刑事訴訟法第 131  條第 2  項規定
,開立逕行搜索指揮書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
。試問,實施搜索後究應由檢察官陳報法院,抑或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
察官或司法警察逕行報告檢察官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