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 45 條
1.
發文日期:078.07.19
要  旨:
「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二款應修改為報請上級機
關核准後,通知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是否可採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