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投資契約應明定協 調委員會組成方式及運作機制,而受任為政府機關辦理促參案件之履約管 理顧問,其同一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得否擔任促參案件履約爭議協調委員 會委員,須視該協調委員會委員職責及角色而定,又是否違反律師倫理規 範規定,宜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解釋
國民中學現職教員申請律師登錄,應不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