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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 3-1 條
1.
發文日期:105.01.18
要  旨:
國家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應以請求權人實際知悉損害及其損害係由違法
行政處分所致時起算,另時效中斷要件所稱請求,仍須視請求權人有無向
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意思表示;又行政訴訟判決不生拘束普通法院效力
,公務員仍視其對國家賠償責任之原因事實有無故意或過失分別判斷
2.
發文日期:087.11.17
要  旨:
有關國家賠償事件法律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