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 27 條規定參照,國家賠償協議兩造當事人既為賠 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該條規定自係指請求權人拋棄其對於賠償義務機 關就同一原因事實之其他請求
公告法務部排除電子簽章法有關「書面」、「文書」或「簽章或蓋章」適 用之法規及項目
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國家賠償協議書,程式尚有欠缺時之補正事宜
貴部所送李○○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國家賠償協議書,程式尚有欠缺,請照 「說明二」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