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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 14 條
1.
發文日期:096.11.09
要  旨:
受刑人犯二罪,不得數罪併罰,經法院分別判決確定並執行。前案經減刑
後,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施行日前屆滿,則接續執行之後案
,其減刑之指揮書應如何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