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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36 條
1.
發文日期:096.01.09
要  旨:
被告 2  犯連續施用第 1  級毒品海洛因,犯罪時間跨越新舊法,且曾依
舊法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待執行,惟於新法實施後才被通緝到案,並
查出其在被查獲前均連續施用毒品,則被告仍應執行原先裁定之觀察、勒
戒?抑或僅另行依新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