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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21 條
1.
發文日期:098.06.02
要  旨:
施用毒品者於戒癮治療中,5 年內再犯施用毒品之罪而為警查獲者,應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1 條第 2  項規定,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抑或
提起公訴?
2.
發文日期:097.04.03
要  旨:
被告同時施用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又自動向行政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
構請求治療,檢察官就被告施用海洛因部分依法為不起訴時,就施用甲基
安非他命部分,是否應一併不起訴,或應另行提起公訴?
3.
發文日期:097.03.17
要  旨:
被告施用海洛因,自動向醫療機構請求治療,於治療療程中,因施用海洛
因而為警第 1  次查獲,又嗣後再因施用海洛因為警第 2  次查獲。就被
告第 1  次及第 2  次被查獲之行為,應起訴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