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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2 條
1.
發文日期:112.05.15
要  旨:
法律上所稱之公益屬不確定法律概念,不僅利益內容不確定,受益對象的
多寡亦無絕對標準,而在不同事項,可有不同實質的公益內容。旨揭募資
活動有關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之相關訴求,與行政院會議之院長指示
未符,且與政府查緝毒品之反毒政策相悖,認不符公共利益性質
2.
發文日期:099.03.23
要  旨:
對於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定之第 3、4 級毒品之替代役役男,雖經
轉介專業藥癮戒治醫院諮商,但既經警察局裁處接受講習,仍須依毒品危
害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講習辦法之規定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3.
發文日期:093.01.09
要  旨:
檢發「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4.
發文日期:092.06.17
要  旨:
公告修正及增加「『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乙份
5.
發文日期:091.02.05
要  旨:
檢送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6.
發文日期:090.07.04
要  旨:
伽瑪─羥基丁酸公告列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第一六七項納入管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