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係在保護經營供給電能之事業,並非一般之 用電戶,此觀該條各款、同法第二條及處理竊電規則之規定自明。故私接 電線,若係通過電力公司允許供電之鄰人電錶所設之線路內,因用電已有 電錶控制計算,該通過電錶控制計算後之電氣,即屬該鄰人所有之動產, 如予竊取,即應視其犯罪形態,依刑法之竊盜罪章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