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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 條
1.
發文日期:052.02.18
要  旨:
查教唆他人以自己名義前往受刑,如已使執行人員據頂替將不實之事項登
載於其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應構成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百十四條之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