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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1 條
1.
裁判字號:21年上字第1352號
裁判日期:021.01.01
要  旨: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之損壞文告罪,係指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而損壞其
張貼於公共場所之文告而言,若所損壞者並非張貼於公共場所之文告,縱
意圖侮辱,亦不成立該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