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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95 條
1.
發文日期:086.06.11
要  旨:
商業登記法、建築法等有關行政刑罰,均規定於行政機關前置行政處分不
從後,始有該等行政刑罰之適用,倘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業已向被告
營業處所及戶籍地送達,惟因招領逾期退回行政機關,則是否該當相關之
行政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