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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252 條
1.
發文日期:103.01.29
要  旨:
民法第 252  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第 6  點及相關實務
見解參照,政府機關將經管公共設施用地與民眾簽訂租賃契約,屬財產管
理行為,在行政法上係屬於私經濟行為,因租約屆滿承租人逾期返還所生
違約金爭議,自當依民法相關規定處理,且受平等原則及公益原則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