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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193 條
1.
發文日期:099.01.27
要  旨:
感染愛滋病雖應認屬刑法第 10 條第 4  項第 6  款所指之種傷害,惟若
因他人之性侵導致感染愛滋病,被害人得否因此而申請補償?是否應以勞
動能力之喪失或減少,或者生活上需要金額之增加,為准否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