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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5 條
1.
發文日期:076.12.00
要  旨:
某甲將其所有座落A地上數十年來供庄內村民往來之既成巷道,以該地業
經都市計劃編造建築用地,又鄉公所不但未將之編定為供公眾使用之巷道
,復另行規劃新道路(尚未修築)而目前原巷道之外,附近居民尚有其他
更寬闊道路可供通行為由而封閉A地,在其上建築樓房,問某甲有無公共
危險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