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之 1 第 1 項得為緩起訴處分案件範圍中,有關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於刑法分則或刑事特別法中被告若因自首、自白等情形而有得「減輕其刑 」、「免除其刑」等從輕處罰之規定者,各該減(免)刑度之條文是否影 響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時關於被告所犯之罪其法定刑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