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張三、李四均為員,明知王五意圖使梁二逃避刑事追訴,而出面頂替 ,由張三製作筆錄,李四則告知王五應如何應訊,製作警訊筆錄,且中途 以電話詢問梁二經營電動玩具賭博經過各情,被告二人是否成立共犯刑法 第二百十三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甲與乙有仇,遂教唆丙以傷害之犯意毆打乙,乙因被毆傷重死亡,問甲應 否負教唆傷害致死罪責?
某甲教唆某乙在檢察官偵查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之陳述。某 乙聽從某甲之教唆而為虛偽之陳述。但檢察官未命某乙於供後具結,問某 甲應否負教唆偽證罪責?
某甲患病,得知街上西藥商某乙雖無醫師資格,但曾為人診治疾病且收費 低廉,乃前往某乙處請求某乙為其診病打針,某乙受某甲之請即擅自為某 甲診病為醫療業務行為,問某甲有無觸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前段之 教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