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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 條
1.
發文日期:075.01.00
要  旨:
甲在乙住宅附近承包新建國宅之磨石工程,乙認甲之工程廢水阻塞其住宅
之排水道,乃於某日清晨,工人尚未工作時,持照像機拍照存證,乙見甲
趨前察看,竟將鏡頭轉向甲,準備拍照甲之際,甲即出言:你不要照我。
否則,我將摔壞照像機。致乙心生畏懼,而不敢拍照甲之本人。甲之所為
,是否成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