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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7 條
1.
裁判日期:063.11.07
要  旨:
上訴人侵占乘客所遺手提箱後,嗣在家中開箱發現美鈔,再另行起意將美
鈔一百元作買受計程車價款之用,違反禁止外幣自由買賣之命令,二者犯
意各別,應併合處罰。
2.
裁判日期:050.12.21
要  旨: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所謂離本人所持有之物,係指物之離其持有,非出於
本人之意思者而言。如本人因事故,將其物暫留置於某處而他往,或託請
他人代為照管,則與該條規定之意義不符。
3.
裁判日期:046.02.12
要  旨:
上訴人拾得聯勤兵工研究院學員某之符號領章,侵占入己,另購陸軍制服
一套,配合符號穿著冒用,其侵占遺失物與冒用陸軍制服徽章,有方法結
果關係,應從一重之冒用陸軍制服徽章論處。